本报1月8日讯 张庆伟说,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政府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实施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实施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办法,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合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执法部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严防“四风”反弹。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完成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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