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9个月了,周口市官方表态‘高度重视’也有两个月了,警方和检方至今没给交待,家属仍不清楚死因。”河南项城(属周口市)“嫌犯呕吐死”一案当事人家属24日向人民网记者反映。河南郸城人于钢峰,2011年10月23日因涉嫌盗窃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民警带走,3天后,家属接到其“猝死”的通知。警方称,于钢峰突发急病,口吐白沫死亡。于钢峰死在项城公安局刑警队,四根肋骨断裂,因身体长时间受限导致肺动脉栓塞死亡,有刑讯的嫌疑,检察院应该予以立案初查。但是项城检察院至今未立案,涉嫌渎职不作为。(7月26日人民网)
一个34岁的农民,因涉嫌盗窃被抓了进去,三天后却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这种事情无论如何都令人生疑,即使没有诸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鞋带上吊死”、“睡觉死”、“上厕所摔跤死”之类传说和背景,他的死依然是疑云重重,矛盾百出。那四根断裂的肋骨,总不至于是呕吐导致的吧?
这不能不让人往刑讯逼供上去想。提起刑讯逼供,很多人会不寒而栗。不少公安政法人员为了达到强制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目的,滥用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对犯罪嫌疑人施以重刑,逼迫犯罪嫌疑人说出适合自己推理的口供,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使犯罪嫌疑人致死致残的事时有发生。刑讯逼供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法治社会的毒瘤。它严重损害了执法司法机关的形象,妨碍了社会和谐。
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教授张建伟有几句话发人深思。他说,在今天,有一种“中国式错案”,就是通过刑讯逼供造成的,而这种错案只有在中世纪才会发生。中世纪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时代,不是姓“权”、姓“钱”,更不能成了一部分人或者个别利益集团的“商品”,不能成为权力滥用的“工具”。
如今,被害人家属和公众看到了诸多权力之间的遮蔽、护短甚至通奸,他们对于基层执法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认可。于钢峰人都死9个月了,周口市官方表态“高度重视”也有两个月了,警方和检方至今没给交待,家属仍不清楚死因,“人命关天”的私权在傲慢的公权面前只能长吁短叹,这是怎样的一幅法治社会图景?可以讲,公权一变态,各种稀奇的死法便创新产生,“呕吐死”不过是其中一个稀疏平常的品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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