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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应为交强险亏损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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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三季度,都是中国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经营数据的日子,久而久之,“交强险亏损再破纪录”就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话题。最新的情况是:2011年,全国36家保险公司中仅有3家盈利,实际经营亏损共计92亿元,自2006年开办以来,整个行业累计亏损已高达173亿元。

但与市场相悖的是,尽管亏损缺口逐渐放大,但从未有一家产险企业愿意现身说甩掉交强险这个“包袱”,相反,人人趋之若鹜。不禁要深思,为何明明看起来是一个烫手山芋,却引得无数英雄竞折腰?这背后无非是“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逻辑在作怪。

众所周知,目前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是“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缺失了定价权,却要自担盈亏风险,交强险既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又有商业化的属性。一旦以“不盈利不亏损”为费率设计原则的前端政府定价难以弥补后端经营所需,亏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但天使往往与魔鬼相伴,交强险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它的不可或缺性和强制性。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险种,相关制度架构下,交强险须与商业车险捆绑销售。显然,这才是交强险之于保险公司的真正价值所在。

如此制度设计下,不免让人心生疑虑。是否是商业车险的盈利空间巨大,大到每年即便牺牲近百亿的交强险亏损,也情愿分一杯羹?在投保与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是否会为了弥补交强险的亏损,而去人为地放大牟利空间?若如此,是否意味着消费者成了交强险前端与后端分离制度的承担者?

事实上,保险公司早就因为保险费率的非市场化多受消费者诟病。而在今年3月份,酝酿多时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随着保监会新发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而启动。但时至今日,市场仍未见实施细则出台,真正的车险费率市场化究竟何时实施仍不得而知。

若非市场监管方,消费者很难从表面的费率设计中发现保险公司是否隐藏了种种猫腻与陷阱,更不能预计因此产生的利润。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无论交强险眼下的亏损究竟有没有让保险公司感到心痛,绑定下的商业车险利润却滚滚而来。因此,在各方声讨交强险之困局时,不能将交强险与商业车险割裂开来讨论,唯有赋予交强险更合理的制度设计,同时整饬商业车险环境,才能铸就一个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共赢的车险市场。惟愿,消费者不要既被交强险绑架,又被商业车险勒索。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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