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信托”案件频传,代销法律纠纷屡现,兑付危机连连上演……作为中国第二大金融业态的信托业,近期屡屡遭遇风险挑战。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2013年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总规模10.91万亿元,同比增长46%。针对非法信托金融活动乱象,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风险提示。专家认为,11万亿元信托已至转型路口。
风险凸显监管从严
银监会网站近日公布《关于防范虚假信托公司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透露,银监会近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的非法机构,部分机构虚假宣传招聘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金融稳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通知显示,仅该市有33家公司未经批准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涉足信托——全国只有68家合法信托公司,深圳却一下子冒出几十家“假信托”。
随着“假信托”风险凸显,中诚信托、吉林信托、新华信托兑付难连发,监管从严已成大势。“随着部分行业去杠杆资金流趋紧,打破刚性兑付的压力可能加剧。”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从产品设计、利润分配到代销等层面,多地监管从严的背景下信托业正面临“大考”。
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第一个理财产品电子化监管平台已经上线,收录超过3290款产品,将实时监测包括信托产品在内的兑付风险。
刚性兑付纠纷频发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主任金作鹏是一名理财维权律师,他表示,“刚性兑付带来风险意识淡漠,堪称乱象频发的深层原因。”
一是不管“能不能买”,投资风险评估虚设。2011年2月,上海市民吴某以300万元购入某资产管理公司代销的一款信托计划。据管理报告,截至次年9月30日,该信托产品浮亏接近45%。
二是不顾“该不该卖”,理财担保弄虚作假。以一度陷入兑付危机的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产品为例,作为其担保物的某煤矿在信托发售前未获得采矿证,并不具备作为担保物的资格。
三是不问有没有风险,发行成为融资套利。
完善问责不可或缺
今年1月,银监会在全国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信托业不得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这意味着,红酒等高风险品种的“另类”信托正陷入叫停风险。
“在信托产品的制度安排上,根本不存在刚性兑付,本来就不具备法律强制性。”广东省银监局非银处负责人认为,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不过,伴随居民财富增值,信托投资门槛已一再降低。记者调查了解到,信托合同条款自行设计、风控五花八门的弊端已现。如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却设置“豁免条款”,只要声明风险自担仍可购买。
专家认为,信托业要成为真正的受托理财机构,兑付机制市场化同时,机构尽职及完善问责不可或缺。2014年1月1日起,上海银监部门已要求销售银行实施柜台录音录像同步监控。此举加强银行对销售一线人员监控,有助界定双方责任,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中诚信托等事件已表明,要警惕打着理财旗号,借信托将贷款业务转为非贷款业务,以买者自负的名义让银行免责。”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认为,非系统性风险产品应加快设立完善市场化问责机制,以保护投资者权益。(据新华社上海4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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