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 康
关于决策层已明确表述的“新常态”概念,我的领会是在决策基本判断上已看清我国面临经济运行状态的阶段性转变,并伴随全面配套改革需要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性新时期。宏观经济以经济增长速度指标为代表的运行态势,将完成一个“潜在增长率”下台阶的探底过程。同时,在增长速度换挡期与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情况下,我们要把握住的关键性能动作为,是需再加上一个“改革攻坚克难的推进期”,以制度红利的释放来对冲下行因素,完成“趋稳”、“蓄势”,并以“创新”发力而步入一个较长时期的“升级版”次高速健康发展阶段。
新常态下的财政、货币政策,必须立足于服务全局,努力促进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稳定与提高质量,并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把短期的、年度的调控与中长期实现“五位一体”全面改革目标衔接起来。财政、货币两大政策的优化,至少需考虑把握好如下要点:
一是两大政策协调搭配的框架,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使市场充分起作用”的调控哲理。只要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处在可接受的区间之内,决不贸然启动财政、货币两大政策的“双松”搭配。目前以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来作“一松一紧”的搭配,总体上适应新常态进入期的调控需要,有利于在景气水平、就业率水平可接受的底线上,让市场更好发挥“优胜劣汰”、调整结构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只要经济运行不出现可能穿破底线的重大特征变化,对此决不轻易改变。
二是两大政策在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控、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互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同时,总体上需更多考虑强化与优化“供给侧管理”。货币政策的调节通常势必带有总量调节特征,而财政政策在配合、策应货币政策时,理应把现阶段的总量扩张(以赤字规模和举债安排为代表)与明确的“区别对待”结构导向政策相结合,突出重点,兼顾其他,以财税政策手段倾斜支持“三农”、社保、小微企业、科教创新、教育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另外,2014年货币政策方面“定向降准”等把总量型政策工具结构性运用的操作,也值得及时总结经验,加入“供给管理”的区别对待式政策组合。以财政、金融相互协调机制支持的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的发展,亦需放入“供给管理”框架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在供给侧发力,有助于结合中国国情与特定发展阶段,在新常态下把从保障房建设、小微企业创业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等,到重大项目建设等的一系列重要事项做好做实。
三是两大政策的设计与运作必须积极有效地服务于、配合于推进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的展开和深化。财政改革作为在被称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2014年率先启动的重头戏,将在预算管理、税制和中央地方体制关系三大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也将在财政信息透明度、跨年度预算编制、资金绩效提升、转移支付、地方债务、具体税种改革和中央地方分配关系等方面产生众多与新制度供给相匹配的新政策供给需求。金融改革的一些重要事项,如存款保险制和中小金融机构兴办、人民币“走出去”与汇率机制的优化,特别是关键性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等,亦都摆上了改革议程,需要政策配合。两大政策还要在深化改革中于国债发行、公开市场操作、国库现金管理等“结合部”方面创新机制。以财政政策为主支持公车改革、司法改革、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等等,亦是无法回避的重要任务。政策的设计和优化,需要服务改革、寓于改革。
以上关于两大政策的松紧适度合理搭配、供需管理结合而更加注重供给管理和服务支持改革,其内在逻辑都是在于要适合新常态的“趋稳”、“蓄势”与“创新”需要而服务全局。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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