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剥无度的返点费
作为卖场的主要利润来源,“返点费”对供货商来说可谓最沉重的负担。洪经理告诉记者,返点费也被称作“无条件合同返点”,对于中小供货商来说,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收多少完全由卖场说了算。
刘经理指出,2009年公司与一家电器卖场签订了整体供货合同。虽然不需要交进场费,但卖场要求的返点费高达23%至25%。也就是一件单价100元的商品,售出后必须返还23至25元给卖场。
“在食品行业,无条件合同返点一般为销售额的7至20个百分点。”蔡经理说。
“商场要求的返点比例之高、利润盘剥之狠,使人咋舌。”洪经理说,在运动鞋行业,部分商场返点费竟然高达销售额的28%,加上其他开户、进场、上架、促销费用,合计要到55个点。而一双鞋的生产成本至少为40%。在这样的商业环境下,卖鞋几乎无利可图,实际上都在给商场打工。
供货商反映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得到了印证。黄先生两年前是一家国内大型电器连锁商场的销售经理。他告诉记者,这家商场的利润来源,20%靠各种进场费、条码费、上架费、节庆费,另外80%主要依靠从供货商收取的返点费。
记者了解到,除了这些常见的费用,零售商收取的还有各种差价费、装修费、节庆费、促销费、服装费,名目之多令人匪夷所思。
如果说上述这些账面费用仅仅是“不合理”,那么还有一种见不得光的费用,已经越过法律的红线。
———忍无可忍的商业贿赂
洪经理说:“按照行业潜规则,商场里负责我们柜面的片区经理,都得按时送红包。以一家商场计算,公司每年用在片区经理身上的红包费用就需要3至5万元。”
如果供货商品牌小,关系不够硬,打点卖场的片区经理和店长就成为必然选择。据张经理反映,片区经理权力很大,可以控制进货量,还能确定货品摆在什么位置。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打点的到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到销售额。我们公司红包给的算少的,在这些人身上一年也要花掉两三万元,如是跟别的品牌竞争,给的可能就是十万、八万元了。”张经理说。
“哪个采购经理不得孝敬,送点烟酒、吃个饭,那是常事。一年三节,春节、中秋、端午,一个都不能少。”刘经理说,“不送礼可以,你的货品很可能就会失去该有的陈列位置。订单也是如此,如果不打点,对方就不及时下单,你的货很可能经常面临空缺状态。”
根据民盟厦门市委2011年上半年的一项政协提案显示,部分大超市、大卖场针对食用油供应商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竟然多达17项。
针对四家供货商反映的业内“潜规则”,《经济参考报》记者尝试联系家乐福、沃尔玛、苏宁电器等知名卖场进行求证。但多次拨打家乐福、沃尔玛中国公司总部电话,或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到具体负责部门;发过去的电子邮件也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而苏宁电器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不方便针对相关问题接受采访。记者 胡苏 丛峰 李兴文 邓华宁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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