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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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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财经网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的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是以营业税作为主要纳税项目,不可避免的受到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营改增”后,对这两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影响到底如何,近期,人行乐亭县支行专门进行了调研。

一、“营改增”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影响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税率差异

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对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按5%缴纳营业税,与村镇银行同比例。其计税营业额包括贷款业务收入、差价业务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这三种业务中,贷款业务收入是银行业营业收入的主要内容,营业税作为价内税,其计税依据是其经营金融业务营业收入全额。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的规定,县及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适用一般纳税人中的简易征收3%的增值税税率,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税依据首先得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相应的计税依据也有所减少。例如:100万元收入,营业税改增值税前,按照5%需缴纳营业税5万元,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按照3%的征收率需缴纳增值税2.91万元,较营改增前少缴纳税款2.09万元。

(二)新增了可抵扣的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代理手续费业务支出、部分管理费用、新购置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被纳入了可抵扣的范围。但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适用简易征收,现行业务及规模暂无可抵扣进项税务部分,因此,可抵扣的范围有限。

(三)对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的影响

1、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营业收入为价税合计,营业收入相对稳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收入实现价税分离,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导致营业收入下降。例如:收入100万元,营业税改增值税前,以100万元确认收入,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进行价税分离,其中:收入97.07万元,增值税2.91万元。收入较营改增前减少2.91万元。

2、经营成本增加。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银行手续费业务支出、部分管理费用、新购置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都可纳入抵扣范围,但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取得专用发票,用于可抵扣的项目很少,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3、净利润减少。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增加及有限的抵扣将直接导致农村信用社净利润减少。

(四)“营改增”对客户管理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向客户提供发票,实施营改增后需重新考虑向客户收取款项和开具发票的时限和方式、如何及时取得自身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这些海量发票的开具需求大大增加了负担和工作量。上述情况若处理不当,则容易造成税务合规风险或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

(五)“营改增”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相当严格,其保管、使用、开具及认证、抵扣期限都有严格的规定,这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各个业务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有效实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开具和抵扣也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强化“营改增”工作的建议

(一)及时了解掌握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

一是积极参加营业税改增值税培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相关人员要迅速了解和掌握营业税改增值税新政策、新法规。二是把握相关税收政策,分析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相关风险点,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差异。三是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解决政策的疑问。

(二)加强发票管理,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要强化财务人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抵扣,杜绝收取不严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进项税管理进行全面规划,合理解决采购中进行税抵扣的问题。同时要积极争取在改革过渡期的税收政策差别待遇和优惠政策,选择最适合的计税方法。通过计税方法的选择、不同税率适用等多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三)加强财税人员的管理

随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的发展,财税业务的管理水平越来越重要,税收在节约成本、提高收益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要建立优秀财税人员队伍,做好财税人员培训和培养,确保纳税工作的合理申报。

(四)调整业务结构,增加盈利空间

为了降低营改增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润的影响,可以通过调整业务结构来进行税收筹划。一是加大助学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国债及地方债投资、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等免税业务的比重;二是细化会计科目,区分应税科目和免税科目,以便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规范现有的业务合同,对原合同中未明确的价款是否含税、开票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减少合同的风险;四是合理安排固定资产和不动产购入,平衡税负和利润。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是挑战更是促进,随着此项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应针对其存在的风险与机遇,制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更好地进行税收管理。(史长文王志国 黄婷)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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