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 《国家电网报》于2016年8月20日刊发“重庆南岸供电公司实行违章单位安全陪检制度”文章,对发生严重违章和恶性违章的外协施工单位,除5000元经济处罚外,还通知其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跟随安全质量督查队参与为期一周的安全督查工作。
让“违规者”受到处罚,还让其他人员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和警示安全不正之风的苗头,这种以人为本、揭短亮丑的方式,不单是“杀手锏”,更是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醒脑剂”,参与双方会逐渐将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事故统计分析表明,绝大多数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都是由于违章造成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人在为违章行为辩护,如有的员工说:有些工作内容比较少,按正常程序要花费很多时间,走捷径也没什么危险;也有个别领导认为:有些工作不违章就干不了。这就造成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和现象的发生。违章就要付出代价,甚至是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更何况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现代企业不是冲锋陷阵的战场,不需要用生命的代价去炸“碉堡”、“堵枪眼”、去“流血”,去做无谓的“牺牲”。
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可以姑息的理由,也决不给持违章理由的人以任何违章的机会,安全严管重罚与以人为本是否相矛盾?关键是我们在严格管理的方式、方法、细节等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注意把握改进的地方。
首先,严格管理的目的一是促进企业经济安全进而实现个人的经济安全;二是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三是促进职工遵纪守法确保其政治、形象等安全。从这一点来看,二者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工作中,有关做什么?怎么做?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什么上,管理层的想法和职工的意愿发生了偏差。要纠正这种偏差,首先执行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各种制度措施要注意为职工着想。其次、要配合做好宣传解释,促进职工正确理解。
以人为本就是要和“人”过不去,而不是仅仅和“钱”过不去。安全就是要抓住不放,谁能做到?现在许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所以根本不会真抓,所以才会出现抓了的认倒霉,抓人的只罚钱、不提事的情况。对违章者不仅仅是罚钱了事,而要其现身说法,一个人违章,要做到抓住不放,直到全体人员都不会再有人重犯。我们知道电力生产中许多的责任事故,究其根源都是由于个别员工平时不注重细节,不把某些细小环节当回事,称之为“习惯性违章”。例如:不戴安全帽、不验电、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甚至操作前不检查安全用具是否合格等等。有些细小的违章行为从表面看去微不足道,但实质上却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当错误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这个错误在自己的心目中就变成了正确,长此以往必将酿成大祸。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丝的马虎、一丝的大意都可能造成我们永久的遗憾。
安全无小事,“任何违章都是可以制止的,任何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抓好每一个细节,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细微之处去升华我们安全管理的能力。
安全管理重在较真。安全管理人员要从严管理,也要敢管,会管。对发生严重违章和恶性违章行为严厉制止,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事故教训严肃反省;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要严格到位;防范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因此,安全管理与以人为本不是矛盾,严是爱,松是害,是对人的关爱。(何卫东)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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