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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降、纠纷上升 知名房地产企业频陷“质量危机”(3)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法规与监管真空亟待补全

部分受访专家认为,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大方向不能变,但对伴随房价下降凸显的房屋质量纠纷问题,应做好预警。

深圳市住建局长李荣强表示,近期,深圳住建局接到相关房屋质量的投诉明显增加,和房价波动有直接关联。“一些购房者对工程建设了解不够,把施工中正常的混凝土缝隙当成‘豆腐渣’的证据,政府一旦不支持他们的诉求,就很容易成为他们转移矛盾的对象,被质疑政府不作为、被开发商收买”。李荣强表示。

周玉忠表示,一些发生纠纷的房屋质量安全问题不大,但政府帮开发商说话,是“合法不合情”,容易引火烧身;想帮消费者说话,却缺少执法依据,属于“合情不合法”。争议背后的关键,则是凸显相关法规和监管建设的缺位,导致“无法可依”。

专家介绍,迄今为止,我国在房屋质量管理上一直以工程结构安全为主,房屋验收条款也集中在安全上,在装修质量方面,无论是政策法规还是实际监管,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例如,面对记者有关房屋装修质量问题的采访,某市房管局的主管处长先是愕然继而茫然,反问记者:“装修质量归我们处管吗?我们从来没管过哦!我去查查”。“查查”的结果是肯定的,该处长除了一脸尴尬苦笑,更无话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应尽快出台房屋装修行业标准。专家介绍,虽然建设部在2002年出台过《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但只是一份关于精装修房屋的引导性文件,并没有强制推广执行的标准,导致消费者维权缺少依据。对开发商未达到质量责任标准应如何返修、赔偿要有所体现。防止从经济纠纷衍化为对监管不作为或法律缺失的社会矛盾。主管部门应在竣工验收环节建立交付验收监管制度,积极推行质量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合格达标。

此外,一些企业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缺陷,但面对纠纷和质疑,明知道无法可依、监管真空,却一个劲儿让业主“依法维权”。

对此,王韶表示,开发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和完善分户检查、消费者提前点评、集中整改等质量管控体系。记者 乌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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